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流程
发布时间:2017/04/11 09:06编辑:来源:点击:次
一、进场交易登记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须向市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提交行政监管部门已审核备案的要件及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加盖公章的《进场交易登记表》。
二、发布招标公告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持已经行政监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招标公告到市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确定开标时间、地点,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须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及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指定媒体上同时发布。
三、确定开评标时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前,应与市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共同确定好开评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四、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将投标保证金划转至市交易中心统一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六、场所管理
由交易中心按照各项目情况统筹安排场地及设备,并适时与各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衔接确认。
七、接收投标文件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交易中心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
八、组建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持经市交易中心审核的《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到交易中心通过评审专家管理系统按所需类别和数量随机抽取专家。
九、开标、评标、定标
在交易中心开标室按规定时间,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开标、唱标;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签署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中标人。
十、公示结果
市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项目负责人经履行审批手续后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定标结果。
十一、制发中标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二、签订合同
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报行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时交市交易中心存档。
十三、退还投标保证金
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人按相关规定到市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清退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到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四、资料归档
市交易中心将需存档的纸质、音频、视频资料及时归档整理。